西安泾河新城公租房被取消资格了怎么办

本地宝   2023-05-10 17:19:5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不符合申请审核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租赁型保障房的承租人:

1、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租金按照当年市场租金缴纳。

2、过渡期满,承租人需腾退住房,确无法腾退且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租金。

3、经核查承租人有其他住房且拒不腾退租赁型保障房的,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承租人腾退租赁型保障房,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政策性房源。

西安泾河新城公租房期满续租注意事项:

1、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2、租赁型保障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实行年度复审制度。承租人在原申报社区、镇(街道)进行年度复审,按照泾河新城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确定的时间安排,报送相关资料(包括上年度家庭人口数、户籍、家庭收入、房产、车产及金融资产等变动情况)参与年度复审,未按期递交年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租金减免优惠资格,按市场租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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