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提升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域交通实际情况,决定在城区部分路段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街”)。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路段
(相关资料图)
1.团结路(庆生街至奥体东街)
2.凌云路(庆生街至奥体西街)
3.永安路(庆生街至奥体西街)
4.嫩江路(庆生街至镇东街)
5.育才路(庆生街至华城街)
6.广通路(庆余街至新兴街,即火车站前东西方向路段)
7.环湖路(镇东街至希望街)
8.民康路(正阳街至庆生街)
9.扶余路(兴华街至奥体东街)
10.站前街(团结路至站前广场)
11.庆余街(广通路至环湖路)
12.南湖街(永安路至环湖路)
13.正阳街(老木材路口至环湖路)
14.新兴街(环湖路至一粮库门前)
15.奥体东街(环湖路至团结路)
16.奥体西街(嫩江路至团结路)
17.华城街(团结路至环湖路)
18.希望街(环湖路至南外环路)
二、“严管街”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指示的行为。
2.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3.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
4.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争道抢行。
5.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的行为。
6. 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管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电子抓拍的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守法的执行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告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
特此通告。
镇赉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8日
原标题:《关于在镇赉县城区内设置“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的通告》